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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单位向所在地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二)申报单位所在地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单位进行考察,审核同意后填写《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申报书》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有关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对申请进行审批,对合格者适时予以批准设立并授牌。
每年申报省局门户网站会发布通知,请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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