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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市场监管执法稽查机构中明确知识产权专职执法队伍的通知

2022-01-10 14:19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鄂市监稽函〔2020〕5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对贯彻落实《意见》的批示精神,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要求,在全省市(州)县(区)两级市场监管执法稽查机构中明确知识产权专职执法队伍。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负责查办本辖区知识产权领域商标侵权、假冒专利及地理标志违法案件;

(二)负责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

(三)负责商标侵权、假冒专利及地理标志相关案件信息录入工作,及时组织报送本辖区知识产权执法数据;

(四)承担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交办的案件调查工作;

(五)协同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积极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

(六)依法承担其他知识产权相关执法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全省市场监管执法稽查机构中明确知识产权专职执法队伍是贯彻落实两办《意见》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全省执法稽查系统知识产权专职执法队伍建设取得预期效果。

(二)加强人员选配。各地要挑选一批工作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执法水平高的骨干力量成立知识产权专职执法队伍。专职执法队伍人员组成不少3人,并确定1名业务骨干为负责人。

(三)加强日常管理。知识产权专职执法队伍的日常管理要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因工作需要人员调整变动的,请及时报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备案,确保全省执法稽查系统知识产权专职执法队伍的完整和正常履职。

请各地将执法稽查系统知识产权专职执法队伍成立相关材料(含附件表格)经市(州)局汇总后,于2020年1月17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联系人:省市场监管局江服兵,027-88701828,511980626@qq.com;省知识产权局林园,027-86759082,31301551@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 执法稽查系统知识产权专职执法队伍信息表

  2.执法稽查系统知识产权专职执法队伍人员信息表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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