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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机构的办事机构不得以其单独名义办理专利代理业务,其人事、财务、业务等由其所属专利代理机构统一管理。如果专利代理机构明确授权允许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与专利代理师签订劳动合同。作为例外的情形,此时,分支机构与专利代理师签订的劳动合同是符合执业备案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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