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知识产权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省知识产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为目标,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大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湖北努力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知识产权有力支撑。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依法治省工作要求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党组中心组带头学法制度,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集中学法,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法治学习,邀请知名专家为全体党员干部做法治专题讲座,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
2.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统一领导、统筹规划,明确法治工作的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定期研究部署局法治建设重大问题、重要工作及相关任务,协调推进全省知识产权法治建设工作。制定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建立完善局年度法治建设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全面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3.推进知识产权地方立法。《湖北省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条例》被省人大常委会列入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和2023年度立法调研项目,促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推动形成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会同省人大财经委赴江苏、天津开展知识产权地方工作调研,借鉴吸收外省立法工作有益经验,完成立法调研报告和法规草案代拟稿。积极开展《湖北专利奖奖励办法》起草工作,严格按照省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加快工作进程。
(二)持续优化知识产权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
1.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一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召开年度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工作会议,凝聚知识产权保护强大合力,2023年全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获省领导批示肯定。会同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制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全省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2023-2025年推进计划》,推动全省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任务落实。二是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与省法院召开联合党组会,高规格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高效衔接。开展首届长江中游三省及省会城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评析交流活动。“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机制”纳入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事项试点事项,孝感等9个地区获批建设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
2.优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质效。一是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发2023年全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牌持续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持续保持对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二是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提升加强行政裁决队伍专业化水平,全国首个行政裁决所在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挂牌。强化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支撑,推进全省统一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队伍建设。2023年“湖北构建‘四位一体’行政裁决工作机制”成功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典型经验做法,我省行政裁决经验做法连续两年获全国推广。2023年全省共办理各领域各类型专利侵权纠纷案件2419件,增长15%,其中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216件,是2022年的3倍。三是实施知识产权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三合一”工作机制,发布全国首份知识产权信用报告,我省知识产权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获评第五届“新华信用杯”全国优秀案例。四是提升知识产权队伍执法能力水平。组织开展县级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交流活动,在全国首创“融站入所”,全省1070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先后挂牌设立知识产权工作站,占比已达75%,有力强化省、市、县、所四级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全面加强基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我局连续3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绩效位居全国前列、中部第一,保护协调处作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安部通报表扬,一名干部获评“全国行政执法先进个人”,全国知识产权系统仅3人。
3.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一是开展海外知识产权权护航行动。围绕全省重点产业举办知识产权创新与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场活动,加强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湖北分中心、武汉分中心建设,建立湖北省重点出口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分析报告1+N制度,支持112家重点创新型出海企业开展海外知识产权战略布局,指导远大医药、东风汽车、泰晶科技等积极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更好服务我省企业“走出去”。二是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体系,全省共设立知识产权调解组织 72 个,2023年前三季度办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申请464件,受理纠纷调解2076件。我局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工作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法院2021—2022年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典型经验做法和案例,湖北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室荣获“品牌调解室”称号。
(三)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深化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教育
1.严格规范落实法治工作各项机制。严格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重要法治决定和方案备案制度及重要法治信息报送制度。认真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积极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报送“一规划两方案”落实情况,向省人大汇报“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制度,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积极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组织开展全省系统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进提升全省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2.营造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法治氛围。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3·15”“4·26”“5·10”等重要节点,积极开展《宪法》《行政复议法》《专利法》《商标法》等法治宣传活动。定期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报送知识产权法治信息,同时积极在湖北普法网、湖北法治网、湖北日报等媒体发布我局法制工作信息。会同省新闻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版权局共同举办湖北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发布《2022年度湖北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向社会公布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发布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报告,推动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的社会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2023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包括: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政策体系不够完善,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法治保障有待加强;跨部门、多方参与的知识产权治理机制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实践中维权难、效果差的情况仍然存在;知识产权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党员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基层知识产权纠纷处理人才紧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队伍专业能力和水平亟待提高,办案力度和水平与社会期待仍有差距;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有待深入,法治宣传培训形式较为单一,普法活力不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三、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基本遵循,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和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任务,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湖北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进一步突出法治建设重要地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始终。严格落实法治“一规划两方案”,推进制定知识产权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探索开展法治示范创建专项工作。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地方性综合立法,力争出台《湖北省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条例》。
二是提升依法行政决策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依法决策意识,畅通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渠道,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核机制,确保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核。全面深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开展全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执法工作业务指导,提高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规范化水平。
三是持续优化知识产权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制定《进一步加强湖北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方案》。建好用好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推动全省重点企业、园区、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有效覆盖,提供“一站式、全链条”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推进知识产权工作站“融站入所”规范化建设,实现全省基层市场监管所知识产权工作站全覆盖,提升一线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能力。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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