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
近日,宜昌远安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全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贴息贴费措施,首次建立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
远安县本次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以下称“风险补偿资金”)120万元,其中县财政出资风险补偿资金100万元,第三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风险补偿资金20万元,由政府、金融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三方共同承担融资风险,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代偿赔付后,银行仍有损失的,可以按剩余损失的50%申请风险补偿,由财政、合作银行、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按照4:4:2承担风险损失。同时规定对同一企业给予风险补偿资金不超过 40万元。
该机制的建立,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积极性,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与金融机构分担风险,有力推动企业“敢质押”、银行“敢贷款”。下一步,远安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推进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政银企合作,扎实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活动,持续助企纾困解难,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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