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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人名单(第2批)的通知

2020-08-19 10:24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知识产权局,相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人:

根据《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保字〔2020〕250号)有关规定,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保护数据管理系统核验,省知识产权局对我省符合新版专用标志使用要求的“武汉市桂子米业有限公司”等61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产者和“云梦县楚河鱼面厂”等8家“云梦鱼面”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许可人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专用标志下载口令以纸质件形式统一下发至各市(州)知识产权局。

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及时跟进指导相关使用人领取口令并下载使用新版专用标志,要注重总结换标工作经验,加大地理标志标准化和商标许可备案工作指导力度,提升地理标志工作水平。相关使用人要严格遵守专用标志使用管理规定,充分释放地理标志带动产业扶贫、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禀赋和动能。

附件:湖北省获准使用新版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市场主体名单(第2批)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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