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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0233号建议的答复

2024-09-05 17:02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傅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恩施玉露”“利川红”“恩施土豆”等重点地理标志商标保护的建议》收悉,结合省法院、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跨区域商标协作保护机制,加大跨区域维权力度和保护范围”

近年来,我局会同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强化部门协作,有效对接协调省外相关主管部门,推动建立多元化跨区域商标协作保护机制,严厉打击跨区域商标违法行为。

(一)建立完善保护体系

一是深化知名商标保护。2019年,为深入推进品牌强省建设,有效提升我省自主商标品牌运用、管理、保护水平,切实加强对易被侵权知名商标的行政保护,我局建立了优势商标保护工作机制,以名录形式,建立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品牌企业之间的协同联络、打假维权机制,强化宣传引导和行政指导,目前,已发布3批《湖北省优势商标名录》,包括恩施玉露、利川红、恩施富硒茶等在内,共839件商标/地理标志列入名录管理。同时,指导支持知名商标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中申请驰名商标保护,实现对商标跨类别侵权、企业字号侵权、商标恶意注册等违法行为的有效打击,截至目前,恩施玉露、伍家台贡茶等392件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二是强化指导服务支撑。省人大常委会将《湖北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纳入2024年立法计划,进一步加快了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建设步伐。我局加速布局商标品牌指导站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积极支持各地依托产业园区、行业协会、品牌企业建立集商标注册、管理、运用、保护服务于一体的商标综合服务阵地,将政府部门、服务机构、科研院校等资源汇聚,近距离打通商标服务堵点,为企业、产业提供精准、便捷、高效的服务,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截至目前,全省已建设运行近300个商标品牌指导站和400余个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其中,设立省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100个,与省法院、省公安厅联合设立20个。省法院自2022年5月起共调整和新增22家基层法院作为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法院,确保每个市州辖区至少有一家基层法院具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已在全省形成了层级贯通、全面覆盖、上下协同的知识产权审判布局。省检察院指导支持恩施州检察机关在恩施州茶叶协会设立“首席服务检察官”,安排检察官定点联系相关单位,定期走访了解执法办案情况,随时沟通衔接,确保“两法衔接”平台录入工作的及时性、完整性。省检察院在恩施市硒茶小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题宣讲,指导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景区”的专项宣传活动,提高了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度。

三是加强跨区域保护协作。2023年,我局与北京、上海、江苏等地共同发起建立十二省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联盟,现场移交涉嫌知识产权侵权线索254条,截至目前,十二省市共同对外发布了2批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和重点地理标志保护名录(含伍家台贡茶、恩施玉露、利川红),加速形成了高位推进、区域协同、联合打击的商标跨区域保护格局。此外,我局在武汉举办首届长江中游三省及省会城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例评析交流活动,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中部地区崛起战略。举办中部四省(鄂晋皖赣)地理标志品牌培育创新大赛,聚焦区域特色品牌协同发展,扩大地理标志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联合青海、四川、重庆、江苏等8省举办长江流域地理标志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汇聚行业资源,成立发展联盟,共商地理标志品牌、产业的发展与保护,为推动长江流域地理标志高起点合作、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鄂湘赣三省检察机关联合签署《关于加强长江中游城市群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的意见》,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建设。鄂湘赣三省市场监管局签署《长江中游三省市场监管区域执法协作框架协议》,积极推动长江中游三省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权假冒一体化进程。恩施、重庆万州两地市场监管局签订《知识产权保护跨区域合作协议》,建立联合协作机制,搭建跨区域合作平台。恩施、宜昌、荆州、荆门四地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共同签署《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推动构建区域间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协同工作格局。

四是突出保护成果转化。我局指导支持各市州着力夯实重点区域品牌保护基础,积极争取对接国家政策、项目资源,带动提升同类型、区域间地理标志发展与保护水平,推动地理标志保护成果转化为品牌及产业发展的新动能,取得较好效果。英山云雾茶成功获批成立我省首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示范区筹建期间,通过建立完善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法治保障体系以及部门协作联动机制、互联网+保护合作机制、跨区域联动监管保护机制等,进一步夯实了英山云雾茶保护基础,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极大促进了品牌价值和产业效益提升。截至目前,英山云雾茶、蕲艾、秭归脐橙等6个地理标志获批成立(筹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麻城福白菊获批立项国家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验收获评优秀;赤壁青砖茶、京山桥米等10个地理标志列入国家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名录;伍家台贡茶、孝感米酒等13个地理标志入选中欧地理标志互认互保产品名录;恩施玉露已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地理标志培育与保护-恩施州地理标志产品馆”等项目入选2024荆楚品牌培育工程专家评审名单,评审结果较好。同时,省检察院积极开展地方特色农副产品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先行区创建工作,并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实际情况,聚焦市场主体关切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依法能动履职、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发挥基层首创精神,积极探索检察机关服务保护地方特色农副产品的工作路径,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严格履行保护职责

一是聚力行政执法保护。一方面,我局高度重视跨区域打假维权工作,积极回应解决商标保护诉求,有效运用行政保护手段,依法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近来年,我局协调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查处拼多多平台“劲·JING”“天元”等商标侵权行为,下架侵权商品,商请河南、安徽等地对“劲·JING”商标侵权行为开展溯源打假行动,取得良好效果。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开展“骆驼及图”商标政企联手打假维权专项治理行动,协调河北开展“骆驼及图”商标打假维权专项行动,同时,应企业诉求,我局还积极协调外省查处“开心时刻吃”等湖北品牌商标被侵权违法行为,有力维护了商标权利人合法利益和公平正义的市场环境。指导支持洪湖市局在武汉市查处“洪湖莲藕”地理标志侵权案件,该案件入选了2021年度全国知识产权(地理标志类)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另一方面,2021-2024年,我局积极指导支持恩施州局开展“利川红”“恩施玉露”“恩施土豆”等重点商标品牌保护“铁拳”行动,及时有效指导疑难案件线索办理。2024年春茶上市期间,恩施州局对恩施市和武汉市茶叶销售集中点进行了督查暗访,恩施市检查经营主体40余户,现场整改8户,武汉市探店200余户。

二是聚力公正司法保护。省法院积极践行最严格的司法保护理念,加大对侵犯地理标志权行为的惩治力度,严厉打击地理标志商标侵权行为。加强地理标志、传统品牌和老字号司法保护,充分发挥示范裁判作用,坚决打击涉地理标志侵权“傍名牌”“搭便车”“蹭流量”行为;依法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品牌传承发展;依法制裁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坚决惩治恶意诉讼,遏制权利滥用;依法采取行为保全、制裁妨害诉讼行为等措施,及时有效阻遏地理标志产业领域侵权行为;积极适用证据保全、证据提供令、举证责任转移、证明妨碍规则,减轻权利人举证责任;正确把握惩罚性赔偿构成要件,对重复侵权、以侵权为业等侵权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支持权利人惩罚性赔偿请求,有效提高侵权赔偿数额;加大刑事打击力度,依法惩治侵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刑罚威慑、预防和矫正功能;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2023年“京山桥米”地理标志商标案入选“2022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谢河辣椒”地理标志商标纠纷案入选“全国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典型经验做法和案例”。

三是聚力检察监督保护。2023年以来,省检察院指导恩施检察机关开展“一红一绿”地理标志保护专项检察监督工作,创新开展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构建“全链条保护”模式的工作格局,不断加强地域品牌保护力度,深挖“两法衔接”平台数据监督线索,对平台中每一条涉茶叶产业知识产权的违法线索进行逐案排查,深入研判,目前已研判27件行政处罚案件。坚持监督关口前移,依托侦查监督与协助配合办公室,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配合,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加大对涉茶产业知识产权领域案件“挂案”清理,重点摸排有案不立、久拖未结及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案件,全部启动监督程序。加强提前介入工作,按照“每案必介入”的要求,全流程引导办案,确保侦办质效。

四是聚力日常行政监管。我局坚持以深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为契机,大力推广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指导各市州加强专用标志依法申请、合理印制、规范使用、科学管理、授权约束、监督检查,以合法使用人为载体,加速规范区域内市场秩序,辐射带动区域外品牌发展。截至2023年底,恩施玉露、利川红、恩施土豆商标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分别为105家、159家、95家,用标申请率和使用覆盖率均位居全省前列。我局支持各市州将专用标志使用行为纳入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检查计划,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按照相关规定移送处置,对未按相应标准、管理规范或相关使用管理规则组织生产的,或者在2年内未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上使用专用标志的,依法依规停止其专用标志使用资格,同时,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对专用标志使用人相关行为加强信用监管,及时准确认定失信行为和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进一步完善跨区域商标协作保护机制,充分发挥现有机制作用,加大恩施玉露、利川红、恩施土豆等地理标志商标跨区域维权工作力度,开展“昆仑2024”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跨区域商标违法犯罪行为。畅通政府、协会、企业、公众之间以及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络渠道,强化政企协同、部门联动,积极研发地理标志司法保护类法律监督模型,加强地方法院与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法院的协同合作,开展知识产权巡回审理,推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重心前移,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努力营造全社会商标品牌事业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我局还将积极指导恩施玉露、利川红、恩施土豆等商标进一步深化品牌培育,加大对恩施州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和建设恩施州地理标志产品馆的指导支持力度,并依法支持利川红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中申请驰名商标保护。

二、关于“支持开展武汉市场恩施品牌打假”

2019年至2023年间,我局指导恩施州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在恩施、武汉以及上海市场专门开展了四次恩施茶叶品牌发展专题调研,摸清“一红一绿”茶叶生产销售的基本现状及突出问题,2023年,恩施、武汉两地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签订《打假保名优区域协作框架协议》,双方达成加强两地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协作的共识,武汉市局将在武汉市场持续深入开展“一红一绿”“恩施土豆”等重点名优特产打假保名优“铁拳”行动,依法打击侵犯“一红一绿”“恩施土豆”等重点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违法行为,加强跨区域制假售假线索移送,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同净化两地市场环境。2022年起,恩施州局在武汉先后走访了武昌区陆羽茶都等十处茶叶市场集散地,累计探店500余户,经过四年“铁拳”行动整治,市场上茶叶乱象得到有效改善,经营主体品牌保护意识逐年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与省直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加大违法案件指导、转办力度,协调支持恩施玉露、利川红、恩施土豆等品牌在武汉打假维权活动,依职权支持恩施、武汉两地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进一步深化完善合作机制,共同维护恩施玉露、利川红、恩施土豆品牌良好市场经营环境。

衷心感谢您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关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建议。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24年6月19日


主管领导姓名:梁绍斌 联系电话:86759056

经办人姓名:曾 玮 联系电话:86759086

邮 政 编 码:43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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