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749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省工商联:
现将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749号提案关于传统企业加快商业模式转型的“通过简化知识产权保护程序,提高创新成果的保护力度,激发企业的创新热情”相关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近年来,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指示、批示和论述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保护创新是第一职责、服务发展是第一要务”工作理念,将保护创新和服务发展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不断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一是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性地方立法。积极推动《湖北省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条例》综合性立法,制发《省知识产权局深化以控制成本为核心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工作实施方案》,加快形成我省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持续优化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大程度激发创新动力和市场活力。二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统筹协调。充分发挥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推进全省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任务落实,推进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跨地区、跨部门协作机制,推动构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区域合作的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凝聚知识产权保护强大合力。三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检查考核。落实年度省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牵头完成对市州党委政府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考核,压实地方党委政府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四是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功能性平台。有序推进湖北省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充分发挥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快速协同保护作用,压缩创新主体专利平均审查周期,支持武汉市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有力支撑武汉建设具有全国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二、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
一是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发年度全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牌持续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持续保持对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二是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联合省司法厅印发《湖北省加强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方案》,健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法治保障。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司法部支持,同意我省14个市、县(区)在全国首批开展市域、县域国家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三是提升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质量和效率,拟定《湖北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简易程序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依法快速办理行政裁决案件,更好更快地维护权利人和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四是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化水平。会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共建全国首个省级知识产权技术调查中心,推进全省统一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队伍建设,有力提高我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专业化能力。
三、不断优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
一是深入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护航工程。持续推进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湖北分中心、武汉分中心和湖北省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中心建设,围绕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等我省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举办知识产权创新与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系列专场活动,建立“1+N”重点出口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分析报告制度,举办“知识产权保护助力企业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培训活动。二是扩大知识产权保护覆盖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建设,在全省知识产权密集的企业、市场、园区累计设立400余个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其中省级工作站100个,与省法院、省公安厅联合设立20个,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基层,为创新主体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三是持续推进县(市、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能力建设。深化“融站入所”工作,全省1320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先后挂牌设立知识产权工作站,为市场主体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咨询、维权、培训、宣传服务,有力强化省、市、县、所四级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全面加强基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四是持续营造知识产权保护有力氛围,会同省政府新闻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市场监管局、省委宣传部(省版权局)、省公安厅等部门举办专题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创新主体介绍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审查指南》宣贯培训班,推动知识产权新法新规尽快落地生根,促进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意识,更好发挥专利制度激励创新的重要作用。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部门职能,持续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知识产权保护效能提升、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优化,加快制发《湖北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简易程序规定(试行)》,通过简化知识产权保护程序,提高创新成果的保护力度,激发企业的创新热情。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24年7月30日
主管领导姓名:程 浩 联系电话:027-86759052
经办人姓名:林 园 联系电话:027-86759082
邮政编码:43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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