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60020号提案的答复
省民革: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衷心感谢贵单位长期以来对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高度关注与大力支持!提案精准指出我省数字经济知识产权确权、司法维权、成果转化、服务生态等现存短板,提出的四项建议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经我局牵头,联合省数据局、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等会办单位逐项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完善数据法规政策体系
一是强化数据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湖北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已于2025年1月1日施行,对建立与数据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和交易规范,依法保护数据收集、存储、加工、使用、传输、提供、公开、交易等活动中形成的知识产权,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促进数据知识产权运用等作出明确规定。《湖北省数据条例》已于2025年10月1日施行,明确规定省人民政府数据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全省数据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发展改革、财政、经济和信息化、知识产权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数据产业促进和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另外,《湖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工作规划,人工智能等数字经济知识产权相关的立法项目也列入了省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
二是完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在《湖北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湖北省数据条例》中专门对数据知识产权保护作出制度安排;省知识产权局、省数据局等十二部门印发《湖北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将登记作为权益初步证明,同步制定《湖北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审核指南(试行)》,明确登记对象,规范“预审+复审”登记工作流程标准;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印发《湖北省数据知识产权运用工作指引(试行)》,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数据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质押融资、交易、资产入表、证券化等活动,引入新型评估方法,构建动态评估机制,推动评估结果与数据资产管理深度衔接。
三是深化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试点。2023年12月,湖北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试点工作。2024年7月我省全面启动登记试点实务运行,2025年底完成第一阶段试点探索,形成制度框架、平台雏形与应用案例;2026年1月,我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正式接入国家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平台,试点工作正式迈入全国统一标准、平台互联互通、审查从严从实、业务协同高效的全新阶段。截至2026年4月,我省累计受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申请1648件,发证918件,2025年发证量较2024年增长近9倍,覆盖实验数据、医疗、汽车等重点领域,以数据集加工处理类为主。
(二)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一是打造“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优选地”。2025年,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呈现“案件规模稳步增长、新类型案件集中涌现、司法影响力显著提升”的特点;全年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7894件,同比上升24.7%,覆盖人工智能、数据等全技术领域,涉外案件、数据权益、数字文创、技术秘密等新类型案件2456件,同比增加27.6%,腾讯等国内外头部企业纷纷选择在湖北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全省法院坚持司法保护主动适配数字经济、平台经济、人工智能等新业态发展需求,发布湖北省知识产权案件裁判审判指引,以典型案例确立裁判规则,积极稳妥开展规则探索,推动司法保护从被动响应纠纷向主动引领创新转变。
二是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2025年,新增葛洲坝人民法院、调整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知识产权案件,全省共布局23家基层法院集中管辖知识产权案件,形成层级贯通、协同高效、覆盖全域的审判网络。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集中管辖全省发明专利、技术秘密、植物新品种等技术类案件,依托光谷打造中部地区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高地。全省现有知识产权审判人员318人,近三分之一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其中全省审判业务专家11名,新增全国审判业务专家1名。另外,建立完善专家陪审、技术调查官、技术咨询、技术鉴定、专家证人“五位一体”专业支撑机制,助力破解数据知识产权领域等技术事实查明难题。
三是开展“知识产权护航百企”行动。武汉两级法院联动,调研走访达梦数据库公司、锐科激光公司、中创新航公司等100余家科技型企业,帮助创新主体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做到“抓前端,治未病”。精准对接企业需求,立足光谷“光芯屏端网”、车谷新能源汽车制造等产业优势,常态化召开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行业恳谈会,深度倾听产业诉求,优化司法保护举措。持续编制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武汉法院审理的淘宝数据权益案,涉及数字金融领域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认定,为明晰数据利用与商业竞争边界提供了可靠参考。
(三)促进数据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一是推动数据资源资产化改革。省数据局印发《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源进账入卡工作指引》《国有企业数据资产进账入表工作指引》,为数据资源确权估值提供规范指引。依托中部数据流通服务中心,提供规范便利的数据流通交易服务,累计上架数据产品和服务1200余个,带动数据流通应用规模达25亿元,吸引入驻数据资产评估、合规认证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140余家,运用AI技术搭建一站式数据评估服务平台。推动金融机构打造“数易贷”产品,将企业数据流通交易、资产入表等指标纳入授信评估体系,提升数据资产对企业授信的增益作用,已为全省536家数据企业授信150亿元,发放贷款超67.5亿元。
二是数据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成效初显。加强《湖北省数据知识产权运用工作指引(试行)》适用,依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建成湖北省数据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集成数据存证、登记培训、交易运营、质押融资等七大功能,实现“一次申请、一窗受理、一站办结”。2025年以来,全省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许可备案17例、金额1.62亿元,宜昌、孝感、老河口等地先后落地千万元级质押融资项目,数据知识产权成为企业融资增信新资产。在许可交易方面,落地华中科技大学、光谷实验室等部属高校和省级实验室数据知识产权许可项目,形成可复制转化模式。
三是加强知识产权金融支持服务。推进知识产权金融生态建设纳入2025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事项,省知识产权局、人行湖北分行等四部门印发《湖北省知识产权金融生态建设试点工作指引》,在全省遴选10个县区开展试点。省知识产权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印发《知识产权金融助力民营企业成长“知慧行”活动方案》,收集《推介湖北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产品清单》129项。推动湖北省中小企业融资信用平台“鄂融通”设立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专区,指导组建湖北知识产权投资联盟,市场化招引知投、创投、产投等20多家金融机构,打造接力式的“耐心资本”,为包括数据市场主体在内的创新主体提供金融支撑。
(四)完善数据知识产权服务生态
一是优化数据市场主体服务。依托中部数据流通服务中心集聚培育数据市场生态,常态化开展供需对接、行业交流、业务培训等活动,累计入驻数商1300余家。指导筹建省数商联合会,已招募省内数据企业483家和数据领域有影响力个人68名,进一步规范数商行业发展,培育壮大数据要素市场主体。推动全省各地联合行业企业、创新平台等建立数据要素服务中心(站),实现市县全覆盖,为数据市场主体就近提供“一站式”专业服务。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成立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设立全省首家数据要素领域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工作站。
二是加强数字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培训基地与学院建设,推动4家知识产权学院(学科)建设,举办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十周年暨“十五五”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研讨交流活动,成立湖北高校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互聘共享”合作联盟,优化人才培养布局。打造知识产权专员特色培训品牌,持续推进全国首创的知识产权专员体系化认证培训,连续5年累计培训超6万人次,考核认证专员3233人,培训内容覆盖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等前沿热点,惠及各类创新主体。依托武汉大学、湖北大数据集团,建设湖北省数据要素创新研究院,围绕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领域人才培育、科研成果转化等深化探索合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快完善数字经济领域法规政策体系。深入贯彻实施《湖北省数据条例》《湖北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加强地方性法规的解读与宣贯,推动地方性法规有关数据知识产权条款实施落地。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有序推进《湖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加强《湖北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数据知识产权运用工作指引(试行)》的适用,持续深化制度创新,推动数据知识产权与数据产权登记衔接互认,构建数据知识产权审查、保护、运用全链条体系。
二是进一步激活数据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益。常态化开展高价值专利项目路演、供需对接活动,加强人工智能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方面的应用,促进数据知识产权与技术精准匹配,营造良好氛围。推进知识产权金融生态建设,优化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质押物处置服务,支持湖北知识产权投资联盟开展“知投汇”投融资活动,提升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水平。大力推进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证券化、许可转化,打造全国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例,推动数据要素更好赋能湖北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促进提升数据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加强数据知识产权审查管理,稳定“一审一核”队伍,严格执行国家统一标准,强化重点领域精准审核,提升高价值数据知识产权培育与登记质量。充分发挥数据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功能,深化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优化省级平台服务,拓展非结构化数据申报、融资对接、交易运营等场景,提升数字化、便捷化水平。以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建设、公共数据资源资产化改革、数据产业集聚区建设等重点工作为抓手,完善数据要素市场生态,推进数据产权与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推动数据要素价值加速释放,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是加强数字经济领域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沟通衔接,健全行政执法、刑事侦查、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等全链条衔接机制,畅通数据权益、数据知识产权等案件的线索移送、证据互认、联合研判渠道,推动数据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裁判标准有机统一。通过定期会商、业务交流等方式,共同研究梳理数据知识产权保护中的新问题、新难点,研究统一法律适用与裁量尺度,进一步强化数据知识产权领域执法与司法保障,提升数据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能力。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进一步深入调研、充分采纳各个方面意见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吸收,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持续强化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保护,更好维护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湖北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专此答复。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26年6月9日
分管领导姓名陈轶 联系电话027-86759052
经办人姓名肖 苏 联系电话027-86759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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