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政府网 | 繁体|登录|注册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201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201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03-18 00:00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湖北省知识产权局特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报告的事项7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至20131231日,报告在湖北省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hbipo.gov.cn)上发布。

         一、概述

        2013年,省知识产权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公开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措施,加强网络发布平台建设,不断拓展公开内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发展。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产业发展,接受群众监督,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来抓。年初,根据我局人员变化情况,认真落实省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以及办公室成员进行了调整充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2013年,我局根据《条例》要求和工作实际,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修订和完善了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建立了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等相关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科学高效地进行。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统一和规范,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明确了各处室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公开方式,按照“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主动公开流程做出明确,将公文的审批与保密审查同步进行,做到“先审查,后公开”,确保上网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保证了信息公开及时且责任明确。

      (三)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坚持以省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主要平台,同时通过政务服务大厅、在线沟通、知识产权微博等多种形式全面公开政务信息。围绕知识产权热点问题、政务动态、通知公告以及咨询投诉等方面内容,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做好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发布工作,及时准确解答群众来信和疑难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共公开各类信息1433条,其中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湖北子站公开信息392条,在省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0条,在湖北省知识产权局网站公开各类要闻15条、工作信息报道135条、市州工作信息423条、通知公告68条、专利代办信息228条、全省专利数据120条、专利简报简讯 26篇、通过省网上信访系统处理信访件6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无任何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我局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按《条例》及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对政务信息进行了公开,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着眼满足公众最关注、最迫切的专利信息方面需求,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切实为公众做好服务。二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运行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及时、高效。

    七、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13222

附件:

 已阅 3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