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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知识产权局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03-26 00:00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39号)有关要求,湖北省知识产权局特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报告的事项7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报告在湖北省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hbipo.gov.cn)上发布。
         一、概述
     2014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措施,强化配套设施建设,不断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措施
      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产业发展、接受群众监督、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来抓。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充实。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小组办公室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党组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塑造我局形象,不断加大公开力度,促进知识产权工作发展。
      (二)规范工作程序,落实责任制度
        2014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统一和规范,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明确了各处室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公开方式,按照“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主动公开流程做出明确,将公文的审批与保密审查同步进行,确保做到“先审查,后公开”,确保上网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保证了信息公开及时且责任明确。
      (三)拓宽公开渠道,全面公开信息
  坚持以省知识产权网站为主要平台,全面公开政府信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服务为根本、以便民为宗旨”的理念,坚持以省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主要平台,同时通过局机关电子显示屏、政务服务大厅、在线沟通等多种形式全面公开政务信息,2014年11月,又开通了湖北知识产权微博和微信,进一步拓宽了公开渠道。通过这些渠道,围绕知识产权热点问题、政务动态、通知公告以及咨询投诉等内容,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做好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发布工作,及时准确解答群众来信和疑难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4年年底,我局共公开各类信息1006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746条,通过电子显示屏及触摸屏公开信息260条;参加新闻发布会2次;设置了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和电子触摸屏3种信息公开阅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无任何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对照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信息公开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公开的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展。
   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将继续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巩固完善现有公开形式,增大政府信息公开数量,为社会公众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把专利发明人、专利申请人最需要的信息及时公开,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发挥报刊、公告、微信、微博、公共查询机构的作用,继续强化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拓展公开形式,切实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七、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14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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