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知识产权局信息公开指南
索 引 号 | 无 | 分 类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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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 发布日期 | 2019-04-30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无 |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根据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19号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传真):027-86759088 互联网联系方式:zscqjysq@hubei.gov.cn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相关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信息;
2.湖北知识产权类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湖北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相关政策;
4.湖北知识产权发展相关统计信息;
5.本机关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6.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
http://zscqj.hubei.gov.cn
2.通过政府公报、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3.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表),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尽量采取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提出申请。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19号;邮政编码:430071。3.传真申请。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传真号码:027-86759088。4.电子邮件申请。电子邮箱地址为:zscqjysq@hubei.gov.cn 。5.可直接访问湖北省知识产权局网站依申请公开系统提交申请。
(二)注意事项
1.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本机关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或者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期限中止。中止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期限内,障碍消除后期限恢复计算。期限的中止和恢复,本机关将向申请人书面说明情况。
4.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5.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6.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权利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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