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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人名单(第51批)的通知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人名单(第51批)的通知

2025-10-29 17:47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索 引 号 011055162/2025-36596 分  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发文日期 2025-10-29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知识产权局,相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人:

根据《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有关规定,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现对符合专用标志使用要求的“监利市程家集老粮食酒厂”等63家新增市场主体、依法变更专用标志使用信息的“保康县沮河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等83家市场主体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请符合专用标志使用要求的市场主体按使用期限规范印制使用专用标志,主动履行专用标志印制报告义务。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能,强化行政指导,培育龙头企业,促进地理标志产业品牌化、规范化发展。


附件:1.湖北省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市场主体名单(第51批)

      2.湖北省获准(变更)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市场主体名单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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