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代理执业行为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11055162/2025-42258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 发文日期 | 2025-12-15 |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全省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秩序,营造公平有序、诚信规范的行业发展环境,助力湖北加快建成支点,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联合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省知识产权局已联合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协同工作方案,正全面推进我省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为凝聚行业共识、营造专项整治浓厚氛围,共同打造自觉守法、诚信经营、支撑创新的代理行业生态,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守合法合规底线,规范执业行为
(一)严格资质管理,规范主体运营。依法取得执业资质,按规定完成执业备案、设立变更及注销等手续,确保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严禁实施伪造专利申请人信息、编造专利申请材料、批量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弄虚作假、代理恶意商标申请、无资质开展专利代理业务、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代理业务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扰乱行业秩序的恶性经营行为。
(二)恪守诚信原则,净化执业环境。坚决杜绝出租出借代理资质、“挂证”“代报”、设立虚假分支机构等不规范执业行为;规范业务招揽与宣传行为,不得在互联网平台发布虚假宣传信息、违规承诺服务结果、低价恶性竞争招揽业务,共同净化网络营销环境,维护行业整体声誉。
(三)强化内部管控,落实管理责任。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管理要求,确保专利代理师签名真实有效、责任可追溯;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利益冲突审查、客户技术及商业秘密保密管理、服务质量管控等机制,从源头防范执业风险。
二、履行法定职责义务,配合监管工作
(一)规范信息报送,保障数据真实。严格按照规定期限,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平台报送年度报告及相关统计信息,确保报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逾期未报将依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扣减信用积分,相关失信信息将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二)主动配合检查,接受监督问询。积极配合省、市(州)知识产权部门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及“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按要求如实提供检查所需材料,主动接受询问调查,全面说明执业情况,不得隐瞒、谎报相关信息。
(三)服从监管要求,落实整改责任。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监管相关规定,积极配合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严禁实施转移、隐匿、销毁证据或拒不配合调查等对抗监管的行为,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发展生态。
三、提升专业服务水平,促进行业发展
(一)聚焦质量提升,强化能力建设。紧扣我省光芯屏端网、汽车、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创新需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提升专利导航、检索分析、侵权维权、转化运用等核心服务能力,积极拓展集成化、数字化知识产权服务模式,更好适配创新主体高质量发展需求。
(二)践行价值导向,规范服务定价。牢固树立“优质优价”发展导向,推动行业发展从“拼价格”向“拼质量、拼专业、拼服务”转变。积极参与我省专利商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示范文本推广应用,规范服务定价机制,推动代理服务与创新主体需求精准对接,实现行业良性发展。
(三)培育高端能力,服务开放发展。主动对接我省企业“走出去”知识产权保护需求,鼓励通过跨区域协作、国际交流合作等方式培育涉外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海外知识产权布局、纠纷应对、维权援助等服务水平,为湖北市场主体参与国际竞争提供优质知识产权支撑。
望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本通知要求,强化责任担当,主动规范执业行为,共同维护行业良好秩序。省知识产权局将联合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加强行业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推动全省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为我省加快建成支点提供知识产权支撑。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25年12月15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4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