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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简易程序规定(试行)》起草说明

《湖北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简易程序规定(试行)》起草说明

2026-01-23 12:00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文字方式

一、起草背景

为加强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法治保障,进一步提升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更加有效地维护权利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制定了《湖北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简易程序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是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主要依据

法律法规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行政执法办法》《湖北省专利条例》等。

政策文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 司法部关于加强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湖北省加强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方案》等。

三、主要内容

《规定》共5个章节19条内容:

(一)总则部分。第一条和第二条明确了制定《规定》的目的依据、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简易程序的定义及管理机构,第三条规定了调解在简易程序中的原则性规定。

(二)适用范围。第四条和第五条明确了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的范围;第六条规定了不得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范围。

(三)办理期限及办理程序。第七条至第十二条围绕案件办理期限、审理方式、简化办案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受理通知书》、答辩期限、文书内容简化等六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四)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第十三条至第十六条围绕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情形及程序、当事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五)附则。第十七条规定了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与诉讼的衔接,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明确了《规定》未尽事宜的处理办法及《规定》由湖北省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四、结语

《湖北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简易程序规定(试行)》的起草旨在提升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断完善我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办理程序,构建法治健全、实施高效、有机衔接、执行有力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体系,更加有效地维护权利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将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和优化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体系,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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