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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湖北省知识产权“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2026-08-27 17:39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湖北省知识产权“十五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26年8月26日


湖北省知识产权“十五五”规划

为加快建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知识产权强省,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五五”规划》《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锚定打造新时代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知识产权强省目标,积极探索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努力打造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密集区、知识产权交易转化枢纽和知识产权保护高地,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贡献知识产权力量。

到2030年,我省知识产权综合实力进入全国第一方阵,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知识产权有力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对建成武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和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的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

湖北省“十五五”时期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主要预期性指标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加大新质生产力源头供给

1.服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构建知识产权与“尖刀”技术攻关工程、颠覆性技术创新专项等重大科技任务的协同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挖掘培育一批具有世界水平的原创性、基础性专利。建立国家战略科技力量、高能级科创平台知识产权重点服务机制,推动重大创新成果及时形成高价值专利。强化专利创新导航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作用,高质量开展区域、产业、单位专利创新导航,建立导航支撑机构库和项目库,完善导航成果发布运用机制。加快产业创新数智中台等智能平台应用。

2.打造高知名度商标和地理标志品牌

加强商标品牌培育。推进“一企一标”行动,提升各类经营主体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等注册商标拥有率。建立省、市重点项目商标协同推进机制,支持地方优势品牌商标化、地标化注册认定。大力提升商标品牌价值,打造产业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充分发挥商标、专利等多种类型知识产权组合效应,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商标海外布局水平,增强品牌国际竞争优势。利用中国品牌日、中国商标年会等活动,宣传推广湖北商标品牌。

做强地理标志品牌。加强地理标志资源普查,健全湖北地理标志重点保护资源名录,探索开展地理标志追溯工作。支持优势突出的地区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推动湖北地理标志纳入中欧地理标志协定名录和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品牌推广清单。加强地理标志使用人监管,加大业务指导力度。推进地理标志相关标准和质量保证体系建设,鼓励地理标志产地建设专业化标准检测机构。以省级农作物新品种展示评价基地为核心,培育壮大一批优势种业企业,擦亮鄂种特色品牌。

3.打造精品版权作品

支持优秀版权作品创作,遴选一批创作导向正确、文化内涵深厚、原创设计独特、产业转化前景良好的优秀版权作品进行重点培育。加强民间文艺版权保护,推动荆楚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深入推进软件正版化,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探索完善人工智能领域版权保护制度。加强版权交易体系建设。打造影视、文创、动漫等特色版权产业集聚区,支持和鼓励网络微短剧精品化创作与高质量发展。因地制宜发展“版权+”等优质版权产业。

(二)促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赋能产业创新发展

4.完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

高效运行湖北高价值专利转化中心,提供高价值专利培育、保护、转化、投资、孵化“一站式”服务。在重点产业领域和产业集聚区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开展知识产权收储、开发、组合、投资等服务。加强与金融、教育、科技、经信等部门协同联动,构建知识产权服务、交易、投融资机构和运营中心等各类主体参与、市场化运行的知识产权运营生态。

5.优化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

加大知识产权归属和权益分配机制改革力度,充分赋予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知识产权处置自主权。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支持通过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等方式实施产权激励。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健全专利转化尽职免责和容错机制。完善权利义务对等的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机制,鼓励根据科研人员实际贡献合理确定收益分配比例。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中的知识产权规范管理,引导合作各方明晰权益归属和分配规则。

6.推动高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转化

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围绕产业发展战略,采取符合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策略和运营模式。在涉及知识产权指标的项目评审、职称评定与岗位考核体系中,将转化效益作为重要评价标准。推进存量专利盘活工作,加快建立专利分级分类管理与转化绩效评价相结合的制度体系。落实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的专利声明制度,探索专利成果“先使用后付费”“先转后股”等限时转化模式改革,深入开展专利开放许可。支持高校建设专利产业化基地。

7.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效益

支持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分级分类打造知识产权示范和样板企业。完善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精准支持政策体系,深入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支持建设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和专利池。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培育推广专利密集型产品,大力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建立完善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核算发布工作机制。

8.推进知识产权金融生态建设

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构建服务便捷高效、信息共享畅通、体制机制完备的知识产权金融生态。优化知识产权融资风险分担机制,探索以企业知识产权整体评价替代单一价值评估,建立以知识产权为核心增信要素的新型融资体系。支持金融机构丰富知识产权金融产品。积极引导社会民间资本参与知识产权产业化投资。有序发展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丰富知识产权保险品类。

(三)加强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优化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

9.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

深入实施《湖北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推动修订《湖北省专利条例》。跟踪国家相关领域立法进展,完善全省知识产权政策措施。探索数据、算力算法、人工智能产出物等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支持开源知识产权协议规则研究。研究制定适应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特点的高质量知识产权评价规则,探索数据相关权益登记制度。加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和有效利用。健全以提升知识产权质量为导向的政策体系,支持市州因地制宜制定引导性政策。

10.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加快打造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优选地。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的法律规定,加大损害赔偿力度。完善知识产权司法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提高审判质效。完善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机制,依法全面开展“一案四查”,统筹履行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健全“民刑衔接”“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防范和打击知识产权领域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权利滥用行为。

11.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加强部门协同配合,面向重点产品、重点领域、重点市场和重点环节持续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加强行政执法专业指导。开展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建立分层分级处理机制,推广适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简易程序。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支撑,建强用好湖北省知识产权技术调查中心。完善知识产权鉴定工作体系,加强鉴定工作机制和机构建设。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园区、市场等保护工作水平。开展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全省集中销毁行动,严厉打击商标、地理标志侵权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强化关键领域商业秘密保护,推进武汉市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医药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强化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海关备案指导。加强反垄断执法,依法查处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12.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

推动司法、行政、仲裁、调解、公证、行业自律有机衔接,深化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与信息共享。推动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高质量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申报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平台。探索建立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和省内保护中心“一体联动”服务机制。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培育和规范化建设,加大在线诉调对接力度,研究制定调解员管理办法。加强知识产权仲裁、公证机构建设。依法依规对知识产权领域违法失信行为进行惩戒,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

13.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

加强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平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建设地方工作平台。积极参与全国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共享和风险预警机制建设,为重点出口企业提供海外商标监测、专利布局、纠纷应对等公益服务。妥善解决好重大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个案指导。鼓励经营主体在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重点贸易市场开展知识产权布局,提升海外专利申请质量,加强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服务和海外商标抢注应对指导。加强国际展会、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涉外保险。

(四)优化知识产权高品质服务,营造一流创新生态

14.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优化省、市、县、所四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市、县公共服务专业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知识产权服务水平。指导知识产权综合业务受理窗口、商标业务受理窗口拓展信息查询、业务咨询、政策宣传等综合服务。推动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等加强工作协作。支持武汉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通过自建、联建、共建等形式建设综合性公共服务机构。

15.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推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发展,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交易、转化、托管、投融资等增值服务,积极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发展涉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增强涉外知识产权风险应对和法律服务能力,鼓励高水平国外机构来鄂开展业务。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选专精特新企业。高水平建设武汉东湖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加强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加强跨区域、跨部门监管协同和执法协作,依法打击违法违规和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知识产权代理行为。完善专利、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体系,加强评价结果运用。支持指导各类知识产权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加强行业自律,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16.壮大知识产权服务人才队伍

完善知识产权服务高端人才“引、育、留、用”全链条工作机制。聚焦专利导航、技术转移、涉外维权等高端环节,引进具有国际视野的复合型人才。开展全省知识产权人才分级评价,建设知识产权人才信息库和高端专家智库。加强知识产权调解、公证、仲裁、鉴定人员队伍建设。开展知识产权高级职称评审。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加强知识产权学院及学科专业建设,支持高校设立知识产权专业技术岗位。强化知识产权培训,加大企业高管、领导干部、执法队伍培训力度。推进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和远程教育平台建设,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知识产权专员培训。探索构建涉外知识产权律师联合培养机制。

17.厚植知识产权文化理念

高水平办好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品牌宣传活动,创新宣传内容和方式,做好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成就宣传。加强知识产权文化载体建设,鼓励开展以知识产权为主题的各类文化作品创作和文化活动。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和科普活动,加强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支持各市州结合自身产业特色和文化底蕴,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

(五)深化知识产权高水平合作,构建开放协同新格局

18.健全知识产权协同治理体系

探索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政府治理、社会共治、市场自治“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治理体系。推进园区等重点区域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省级层面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等部委合作会商,积极争取国家重大平台、重点项目、重要试点落户湖北。深化知识产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试点。

19.推进省域知识产权全面发展

以支撑武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牵引,带动省域知识产权工作整体提升。聚力汉襄宜“金三角”协同高质量发展,构建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知识产权区域协同发展机制。积极推进武汉都市圈知识产权服务同城化发展,引导知识产权资源向“襄十随神”城市群、“宜荆荆恩”城市群流动。加快提升“襄十随神”城市群在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等领域,“宜荆荆恩”城市群在特色农业、绿色化工等领域的知识产权工作质效。

20.共建长江中游城市群知识产权创新联动发展生态

深化鄂湘赣三省协同合作,推进知识产权赋能长江中游城市群创新联动发展。完善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协作机制,共建一体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网络。强化与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交流合作。定期编制发布覆盖城市群的产业发展创新导航分析报告,联合举办专利转化对接活动。开展地理标志品牌区域保护协作,举办跨区域地理标志品牌培育展示交流活动。深化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地区知识产权合作。持续开展“两湖版权对话”活动。

21.拓展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

深化与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合作。深化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等国际组织交流合作,积极争取承办大型涉外活动。强化与我省国际友好省份、城市的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推进落实鄂港合作机制。加快建设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支持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积极探索知识产权领域制度型开放。支持指导有关主体积极参加日内瓦、纽伦堡、匹兹堡国际发明展、国际商标协会(INTA)年会等活动,充分运用中国5G+工业互联网大会、东湖论坛、长江科技创新要素大会等重大活动平台展示湖北知识产权成就。支持有关高校、科研机构举办国际性知识产权论坛。

三、保障措施

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完善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制定年度推进计划。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强政策和资源支持。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落实规划目标任务,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探索知识产权工作创新举措,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相关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要主动参与规划实施,增强全社会落实规划的积极性。加强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做好总结评估,重大事项按程序上报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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