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印发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近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知识产权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旨在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精神,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推进湖北省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强省,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贡献更多知识产权力量。
《实施方案》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知识产权局等相关部门起草制定,将湖北省知识产权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为知识产权宏观管理、知识产权授权确权、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知识产权领域其他事项6个方面内容。其中,在分解落实国家方案明确的地方事权基础上,根据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实际,新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地理标志运用促进等财政事权。
下一步,省知识产权局将强化部门联动,严格落实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切实提高知识产权领域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更好推动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巩梦瑶)
相关附件: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