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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验收

2026-10-26 11:28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10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验收组对宜昌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宜昌中心)进行验收。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轶,宜昌市副市长曹宏伟参加验收。

验收组严格对照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标准,采取现场查看场地、查阅文件资料、汇报交流等形式,查验中心能力建设与队伍建设情况,经费投入情况,场地设备与办公区域配置情况以及相关工作制度建设情况。验收组对宜昌中心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一致同意宜昌中心通过验收。

验收组指出,一是要着眼未来,预留发展空间。各地保护中心运行后业务均增长较快,除了预审业务外,还要开展维权、确权、公共服务、运营导航等工作,需要在人员、场地、经费等方面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二是要落实精准服务,严把质量关。要围绕国家及区域发展战略,紧跟省市重大科技项目,聚焦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保护需求,主动服务、精准服务。同时,要严格备案主体管理,强化申请质量,对非正常专利申请零容忍。三是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要在人才政策方面给予倾斜,畅通人才成长通道,持续强化人员能力提升,保障人才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

省知识产权局对国家知识产权局长期以来给予湖北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并表示将加大支持力度,协调宜昌市知识产权局落实好配套政策,依托全省预审资源共享与跨区域调度机制,保障宜昌中心高效运行。宜昌市人民政府表示,将高标准抓好验收问题整改,完善内部管理与预审质控,确保宜昌中心规范高效运行。聚焦化工、装备制造两大产业,精准服务创新需求,强化高价值专利布局。

省知识产权局将以宜昌中心通过验收为新的工作基点,统筹指导宜昌中心将验收成果转化为运行实效,紧扣产业需求,发挥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核心职能,进一步推进全省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建设,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贡献知识产权力量。(喻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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