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公布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4月20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及论述,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积极营造加强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黄石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近年来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一、“一种载体桩施工方法”专利侵权纠纷案
请求人刘某某就被请求人涉嫌侵犯其“一种载体桩施工方法”专利在黄石独家实施许可授权,向大冶市市场监管局提出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经审理,被请求人侵权行为不成立,驳回请求人的全部请求。
二、侵犯“南孚”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黄石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依法对西塞山区徐氏钟表眼镜行(徐松寿)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从他处以明显低于“南孚”电池市场批发价格购进侵权产品并对外销售,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权产品、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勤力”酒混淆商标案
黄石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劲牌公司举报,对黄石市玉城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生产的“勤力”酒与劲牌公司生产的“劲”酒高度近似,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作出没收相关产品、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马坝油粘米”地理标志产品侵权案
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局转办线索,阳新县长丰米业有限公司销售涉嫌假冒“马坝油粘米”地理标志的产品,构成擅自使用对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行为。阳新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嫌侵权商品、罚款8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五、“10·27”侵犯著作权案
黄石市新闻出版局成功查办“肖某某等人侵犯著作权”一案,缴获音乐类侵权盗版图书32册、音像制品5万余张,码洋累计高达1510万余元,是近年来我市“扫黄打非”办现场查获图书数量最大、涉案金额最多、影响范围最广的一起侵犯著作权案件。
六、后某某等八人假冒注册商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大冶市公安局知侦大队采取集中收网统一行动,一举摧毁一个特大生产销售假冒知名白酒犯罪团伙,成功抓获后某某等11人,现场查获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白酒价值35万余元。大冶市检察院向大冶市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审法院对8名被告人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七、阳新县白沙镇好声音量贩式音乐会馆著作权侵权案
阳新县白沙镇好声音量贩式音乐会馆一直未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签订许可使用合同,也未支付使用费,其行为构成著作权侵权。黄石市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经济损失及相关合理开支2万余元等。
八、屈某某假冒注册商标罪案
被告人屈某某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购进生产假酒的包材、酒瓶、基酒等材料,生产假冒品牌白酒对外进行销售,非法经营额53万余元。大冶市法院判决被告人屈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7万元等。
九、音乐版权证据保全公证案
内地音乐版权人陈某某,就黄石地区数十家KTV营业场所未经授权而使用其唱作的多首歌曲进行有偿经营的状况,向黄石市公证处申请公证证据保全。通过保全证据公证并经司法审判,有效维护了音乐版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和推动了本地市场主体合法合规经营。
十、“一种用于双层封口包装杯中预置汤匙的流水线”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案
大冶市市场监管局在专利真实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中发现,某超市销售的“星球杯代可可脂巧克力浆+饼干粒”产品外包装上标注有“专利产品 仿冒必究”,构成专利标注标识不规范行为。大冶市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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