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下达全省知识产权领域2025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1055162/2025-07984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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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 发文日期 | 2025-03-04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3〕51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市监信〔2024〕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5号)要求,现将全省知识产权领域2025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计划
全省知识产权领域2025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共有4项内容,分别是商标使用行为检查、商标代理监督检查、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和专利代理监督检查,计划明确了抽查比例、抽查对象、实施时间、实施层级和对口业务指导处室等,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统筹。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整合日常监管任务,统筹推进本辖区2025年度知识产权领域双随机抽查工作。检查对象和检查方式相近的,应当合并安排、统筹实施,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强化规范实施。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精神,涉企行政检查要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前,制定检查方案并报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做到“三个不查”,即无法律依据不检查、无事项清单不检查、无计划清单不检查。要规范检查行为,及时出具行政检查通知书,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且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检查时,要认真填写现场检查记录表,必要时进行音像记录。检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检查对象。
(三)深化信用监管。各地要充分运用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针对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检查对象被抽查概率,达到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相统一,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企。
(四)注重结果运用。各地应在每次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通过部门网站等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双随机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归集至公示系统,实施联合惩戒。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各地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如遇到相关问题,请及时与省局业务指导处室联系。为便于掌握工作情况,请各地于2025年12月1日前,将贯彻执行本计划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措施及2026年度工作安排报送省知识产权局。
附件:全省知识产权领域2025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25年3月4日
联系人:黎明超 86759081,limingchao@hbipo.gov.cn
商标相关工作,陈阳福 86759087
专利相关工作,陆冰晶 86759070
附件
全省知识产权领域2025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 抽查 类别 | 抽查事项 | 抽查 比例 | 实施 时间 | 实施层级 | 业务指导 | 抽查对象 | 备注 |
1 | 商标使用行为检查 | 商标使用行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商标印制行为检查 | 不低于3% | 全年 | 市(州)、县(区)两级知识产权局 | 省知识产权局商标和地理标志处 | 注册商标、地理标志使用人等相关市场主体 | |
2 | 商标代理监督检查 | 检查商标代理行为,重点检查商标恶意抢注、虚假包过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 | 不低于5% | 商标代理机构 | ||||
3 | 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 |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检查 | 不低于1% | 全年 | 市(州)、县(区)两级知识产权局 | 省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 | 专利相关市场主体 | |
4 | 专利代理监督检查 | 专利代理机构(含分支机构)主体资格和执业资质检查,设立、变更、注销等情况检查,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情况核查,专利代理机构(含分支机构)、专利代理人执业行为检查 | 不低于10% | 11月底前 | 省知识产权局 | 专利代理机构(含分支机构)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