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快速维权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条件
申报主体为县级行政区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发展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符合申报规定。
二、申报程序
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按申报要求向所在市州知识产权局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市州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书面向省知识产权局提出申报申请,经省局考察和审核后推荐至国家知识产权局。
三、工作要求
加强县(市)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建设,优化快速维权中心布局,是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服务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的重要举措。各市州要认真梳理本辖区县(市)小商品、快销商品等产业集聚区情况,明确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的申报和培育对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积极组织申报,对具备申报潜力的县(市),各市州要加大力度,开展定向培育,原则上每个市州最少确定一个申报(培育)对象。请各市州于2020年12月20日前,将申报和培育对象梳理情况(附件2)报送省知识产权局。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2.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申报和培育对象梳理情况表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20年11月19日
联 系 人:杨俊 吴有军
联系电话:027-87520079 027-86759081
邮 箱:1933583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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