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知识产权局2021年度“三大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2021年度“三大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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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要 | ||||
项目名称 |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2021年度“三大工程”项目 | 评价年度 | 2021年度 | |
评价机构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武汉分所 | 预算金额 | 2190万元 | |
评价分数 | 87 | 评价等级 | 良 | |
有效调查问卷 | 163 | 满意度情况 | 96.83% | |
绩效目标 实现情况 | 本次绩效评价分别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3个维度对项目进行评价,最终评定综合得分为87分,评价等级为“良”。从绩效评价的得分情况来看,通过“三大工程”的实施,引导培育了更多高价值核心专利、促进了知识产权运用、加强完善了海外知识产权领域的建设。但在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在项目管理、预算及绩效管理方面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 |||
评价问题 简要情况 | (一)项目管理方面。项目管理方面有待进一步细化,应将各类项目申报资格条件、奖补发放标准、发放时间、验收条件、奖补资金使用范围等予以细化,规范项目管理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绩效管理方面。绩效目标的设置不能清晰反应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设置的指标多为当年奖补的项目数,考核比较简单,质量不高。不能较好的反映专项资金的具体产出情况,无法有效评价项目实施效果。 (三)预算管理方面。预算编制不精确,预算执行不严格,子项目之间存在调剂。 | |||
评价问题 简要建议 | (一)项目管理方面。完善奖补项目管理制度,保证奖补资金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公平、公正、合法合规,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管理方面。有序推进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实现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细化量化,保证绩效指标关联性强、考核全面。 (三)预算管理方面。有序开展预算项目库建设,对所有预算支出实施项目化管理,推动预算精细化管理。 | |||
评价结果 应用建议 | 对“三大工程”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的监督管控,能够通过本报告发现2021年绩效目标未达成或目标制定明显不合理的情况,通过原因总结、分析,为项目预算安排、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提供重要依据。同时为以后年度提高预算编制精度、优化项目管控提供参考,切实提高项目管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2021年度“三大工程”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XYZH/2022WHAA20654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我们接受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委托,于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29日对湖北省知识产权局2021年“三大工程”(包括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项目绩效目标进行评价,本次绩效评价的范围及工作内容已经与省知识产权局进行了沟通。我们绩效评价工作是在湖北省知识产权局提供资料的基础上,通过现场调查、比较分析、访谈、资料审阅等方式进行的。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评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是湖北省知识产权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实施我们认为必要的评审程序,并向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如实反映评审程序的实施情况及评审结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01号——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及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根据我们的评审经验及职业判断,实施我们认为必要的评审程序,如实反映评审结果。除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另有规定的情形之外,我们的报告仅限湖北省知识产权局拟定的范围使用,不做其他任何用途。现将湖北省知识产权局2021年度“三大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强化全省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等文件中“深入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培育更多高价值核心专利”精神。2019年3月22日,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启动“三大工程”项目,按照申报资金用于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知识产权运用示范等领域,旨在引导本省培育更多高价值核心专利、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加强海外知识产权护航。
2.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负责申报与执行。
3.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及任务
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项目
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项目计划以企事业单位为培育主体,积极开展产学研服协作创新,探索培育高价值知识产权的新模式、新机制、新路径,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开发一批高价值专利产品、新增一批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培育高价值专利组合,引导一批具有高价值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企业做大做强。
(2)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项目
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项目选择重点企业开展试点工作,支持其开展知识产权分析、布局、防控和应对机制建设,强化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服务,建立多部门间的企业“走出去”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企业“走出去”。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搭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的桥梁。
(3)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项目
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项目旨在引导本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创新要素按照市场规律向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集聚,培育一批知识产权运用能力突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完善的湖北省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单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三大工程”项目2021年度绩效目标为:(1)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工作。高价值培育项目数达到100项左右;(2)认定新一批知识产权海外护航企业,并开展相关工作,护航湖北省重点“走出去”企业数量不少于20家;(3)开展高价值品牌培育、品牌海外护航、品牌运用示范等品牌专项提升行动,激励我省品牌培育创新,开展品牌宣传推广活动,培育高价值品牌项目≥6个,品牌海外护航项目≥2个,品牌运用示范项目≥8个。
2.项目绩效具体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高价值培育项目数100项左右;高价值品牌培育项目不少于6个;品牌海外护航项目不少于2个;品牌运用示范项目不少于8个。
效益指标:护航湖北省重点“走出去”企业数量不少于20家。
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绩效评价的目的
通过对项目资金预算及执行情况进行对比分析,系统评价预算项目实施质量、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总结预算项目实施经验,及时调整和优化作计划和绩效目标、绩效指标,促进项目单位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项目预算挂钩,强化支出主体责任,保障好项目单位更好地履行职责,为以后年度项目资金的使用提供决策参考,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二)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3.绩效相关原则。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能够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4.重点核查原则。对于大额支出、新增项目、效益明显的项目,容易出现管控问题之处,进行重点核查。
(三)评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3.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 号);
4.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鄂财绩发[2020]3号);
5.湖北省知识产权局2021年相关公开信息、2021年决算报表及财务资料;各处室工作总结及项目实施资料等;
(四)评价方法
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本次评审主要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遵循投入产出和绩效管理基本原理,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重点围绕部门职能、目标、项目与预算的匹配关系,部门管制度保障情况,部门履职的有效性、资源配置有效性和满意度等方面开展评价。
(五)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确定的原则及绩效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指标的确定应当遵循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经济性原则。本次绩效评价采用计划标准。计划标准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标准。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
本次评价指标体系从项目决策(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分配)、项目管理(资金到位、资金管理、组织实施)、项目绩效(产出、社会、经济效益、满意度)等三大方面采用计划标准设定,涵盖了财政资金使用全过程。根据绩效评价原则及各项资金特征,结合项目目标,设定了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通过分析评分的方式全面评价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
(六)评价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评审项目组通过对评价对象前期调研,确定了评价的目的、方法以及评价的原则,根据被评价项目的内容和特征制定了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以及评价实施方案,确定所需资料清单、社会效益调查问卷,由湖北省知识产权局进行前期资料准备。
2.组织实施
根据评审工作方案,对服务对象进行现场评审和调查,进行数据采集,完成数据核实和分析,获取各项绩效评价指标的相关数据资料,在社会效益及满意度调查方面,评审组进行社会调查,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共收集有效调查问卷163份。
3.分析评价形成报告
评审项目组按照绩效评价的原则和规范,对取得的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分析,按照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逐项进行评分、分析,汇总各方评价结果,综合分析并形成评价结论。项目组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并在项目组内进行讨论修改。
项目实施情况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预算资金使用及资金管理情况
1.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情况
“三大工程”项目2021年度预算总额为2190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全部到位,到位率100%。2021年度实际使用资金合计210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6.12%。按照具体项目细分:
项目 | 预算金额 | 执行金额 | 差异金额 (执行金额-预算金额) |
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专利类) | 980 | 820 | -160 |
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专利类)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专利类) | 620 | 630 | 10 |
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专利类) | 360 | 435 | 75 |
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品牌类) | 40 | 40 | 0 |
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品牌类) | 70 | 60 | -10 |
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品牌类) | 120 | 120 | 0 |
合 计 | 2190 | 2105 | -85 |
2.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湖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财经政策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湖北省知识产权局财务管理办法》、《湖北省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等一系列项目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并与湖北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湖北省知识产权转化引导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上述制度对项目的申报、审批、执行与验收,专项资金适用范围,资金支持方式,管理机构和职责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项目顺利实施。
2021年2月,根据湖北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21年省本级专项和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预算的函》(鄂财行发[2021]2号)文件,经湖北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对湖北省知识产权局批复的转移支付知识产权转化引导及发展专项资金2250万元,其中三大工程预算批复资金为2190万元。
项目实施过程情况
1.项目实施组织机构管理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湖北省知识产权局根据部门职责和分工,将本项目中专利类和商标类分别由运用促进处、商标和地理标志处进行管理,并细化管理归口,将专利类细分为专利类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专利类企业项目。
2.项目实施过程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按照“申报-评审-公示-确定-验收”等管理流程对各项目进行过程管理,关键管理流程均在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在官网公开公示。
(1)项目申报环节
2020年09月16日,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在官网发布《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21年知识产权“三大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对项目的申报要求、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具体工作流程等进行明确,并附申报指南和申报书,对申报工作进指导。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要求进行申报后,由所负责的处室组织初步筛查及专家评审,形成初步拟立项名单。
(2)项目评审环节
2021年1月18日,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彭泉同志主持召开省知识产权局局长办公会议。会议审议了2021年度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专利类)拟立项项目名单、2021年度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拟立项项目名单、2021年度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拟立项项目名单、2021年度知识产权“三大工程”(商标类)拟立项项目名单。
(3)项目公示环节
2021年1月22日,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在官网发布《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2021年知识产权“三大工程”拟立项项目的公示》:根据《湖北省知识产权“三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省知识产权局组织了2021年省知识产权“三大工程”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经审核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局长办公会审定,对2021年省知识产权“三大工程”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1年1月22日至1月28日。
(4)项目确认环节
2021年2月8日,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在官网发布《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下达2021年知识产权“三大工程”项目的通知》(鄂知发〔2021〕2号)。按照《湖北省知识产权转化引导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湖北省知识产权局“三大工程”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和公示,确定2021年湖北省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项目。
(5)项目验收环节
2021年05月13日,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在官网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湖北省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项目验收的通知》,根据《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下达2020年知识产权“三大工程”项目的通知》(鄂知发〔2020〕5号),2020年湖北省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项目实施已满一年,按照《湖北省知识产权“三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鄂知发〔2019〕19号)要求,将组织该批项目验收工作
2021年08月23日,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在官网发布《关于公布2020年湖北省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确定验收名单。
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综合评价结论
1.项目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完成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高价值培育项目数 | 100项左右 | 98项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高价值品牌培育项目 | ≥6个 | 8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品牌海外护航项目 | ≥2件 | 6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品牌运用示范项目 | ≥8个 | 12个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护航湖北省重点“走出去”企业数量 | 不少于20家 | 21家 |
2.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本项目综合得分87分,项目综合绩效评定结论为“良好”,具体评分情况见附件一。
(1)项目决策指标分析
项目决策指标,该指标分值20分,评价得分15分。
其中项目立项环节设置分值6分,评价得分6分。省知识产权局在“三大工程”项目的立项程序、依据方面较为规范,未发现扣分项。
其中绩效目标方面设置分值5分,评价得分3分,扣分2分。主要原因是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全面,部分指标值设置不合理,绩效目标单一,多为数量指标,且与项目实际产出无密切关系,扣分2分;
其中资金分配方面设置分值9分,评价得分6分,扣分3分。主要原因是省知识产权局未设立分配标准且未按照预算分配执行,存在项目间调剂,扣2分,资金使用率为96%,扣1分。
该项指标具体评分结果如下: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扣分 |
项目决策 (20分) | 项目立项 (6分) | 立项依据充分性 | 3 | 3 | |
立项程序规范性 | 3 | 3 | |||
绩效目标(5分) | 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 | 5 | 3 | 2 | |
资金分配 (9分) | 资金分配办法 | 4 | 2 | 2 | |
资金分配结果 | 5 | 4 | 1 | ||
合计 | 20 | 15 | 5 |
项目过程指标分析
项目过程指标,该指标分值25分,评价得分20分。
其中资金到位方面设置分数5分,评价得分4分,扣分1分。主要原因是个别项目资金未按照时效要求拨付至企业,运用示范工程2019年评审通过的武汉大学等四所高校40万补助资金应于2020年发放补助,实际2021年发放。且应于2021年发放的三峡大学等五所高校院所未在当年发放补助资金,扣分1分。
其中资金管理方面设置10分,评价得分9分,扣分1分。主要原因是省知识产权局未将各类项目申报资格条件、奖补发放标准、发放时间、验收条件、奖补资金使用范围等予以细化,扣1分
其中组织实施方面设置分数10分,评价得分7分,扣分3分。主要原因项目调整预算调整未按照内部制度履行手续,扣1分,无“三大工程”项目实施相关细化管理制度,仅有资金管理制度,扣2分。
该项指标具体评分结果如下: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扣分 |
项目管理 (25分) | 资金到位 (5分) | 资金到位及时率 | 5 | 4 | 1 |
资金管理 (10分)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7 | 7 |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2 | 1 | ||
组织实施 (10分) | 组织结构 | 3 | 2 | 1 | |
管理制度 | 7 | 5 | 2 | ||
合计 | 25 | 20 | 5 |
项目效益指标分析
项目效益指标,该指标分值55分,评价得分52分。
其中产出数量指标设置分数20分,评价得分17分,扣分3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绩效未按照尽量从严、从高设定的原则设定,目标值设置偏低。分别为:品牌海外护航项目目标值2家,完成值6家,完成率300%,目标设置较为保守,扣2分;品牌运用示范项目目标值8家,完成值12家,完成率150%,目标设置较为保守,扣1分。
其中社会效益指标设置分数15分,评价得分15分。“三大工程”项目在海外护航项目、高价值专利增幅、发明专利拥有量等各项社会成效显著。
其中经济效益指标设置分数10分,评价得分10分。2021年湖北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50.26亿,同比增长54.4%,经济效益较为明显。
其中满意度指标设置分数10分,评价得分10分。我们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共收集有效调查问卷163份,经统计计算满意度为96.83%,满意度较高,“三大工程”项目的实施得到各参与单位的认可。
该项指标具体评分结果如下: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扣分 |
项目效益 (55分) | 产出数量 (20分) | 高价值培育项目数 | 5 | 5 | |
高价值品牌培育项目 | 5 | 5 | |||
品牌海外护航项目 | 5 | 3 | 2 | ||
品牌运用示范项目 | 5 | 4 | 1 | ||
社会效益 (15分) | 护航湖北省重点“走出去”企业数量 | 5 | 5 | ||
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成效 | 5 | 5 | |||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升成效 | 5 | 5 | |||
经济效益 (10分) | 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机制健全情况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10分)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
合计 | 55 | 52 | 3 |
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管理方面有待进一步细化,不利于发挥财政资金的社会引导作用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本年度“三大工程”资金支出合计2105万元,其中:高价值培育工程项目金额860万元;海外护航工程项目金额690万元;运用示范工程项目金额555万元。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三个项目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资金实行奖励和补助两种方式,但并未将各类项目申报资格条件、奖补发放标准、发放时间、验收条件、奖补资金使用范围等予以细化,在评审发放环节,按照资金预算选择项目库前N名进行资金平均分配,而非以项目申报单位资格条件、实施质量作为项目资金的发放的依据,不利于项目申报单位从根本上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等方面的质量,不利于发挥财政资金社会引导作用。
(二)绩效目标设置不全面,部分指标值设置不合理
绩效目标的设置应当清晰反应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并以相应的绩效指标予以细化、量化描述。绩效指标主要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大工程”项目当前设置的绩效目标主要集中于产出指标中的数量指标,设置的指标多为当年奖补的项目数,考核比较简单,质量不高。不能较好的反映专项资金的具体产出情况,无法有效评价项目实施效果。
个别项目指标值设置不合理,如品牌海外护航项目≥2个,完成值6个,完成率300%,且2020年度该指标值为7个,本年度指标值较上年下降;品牌运用示范项目≥8个,完成值12个,完成率150%,且2020年度该指标值为12个,本年度指标值较上年下降。
(三)预算编制不精确,预算执行不严格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应当以各项目实施的工作目标及任务为基础,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需求,并与年度工作实施期限、支出标准、实施方案相匹配,保证预算编制精准,在执行环节,应当严格按照年度预算及项目实施方案执行。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在“三大工程”不同项目间调剂预算的情况:高价值培育工程项目(专利及品牌)预算资金1020万元,实际执行860万元;运用示范工程项目预算金额480万元,实际执行555万元。
各类奖补资金均为一次性项目,原则上应当当年评审、当年支付,但在实际执行中,个别奖补资金存在跨年度结算情况。运用示范工程2019年验收通过的武汉大学等四所高校共计40万补助资金应于2020年发放补助,但实际于2021年发放,同时应当于2021年发放的三峡大学等五所高校院所补助资金约50万元,本年度并未实际支付。
相关建议
(一)完善奖补项目管理制度,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质量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应当根据专项资金实施情况,完善“三大工程”奖补资金的配套机制,明确奖补资金发放的资格条件、办理程序,以及发放的标准以及终止发放、资金管理、验收标准、奖惩监督方式等,选择以资格条件为前提的政策导向作用,增强专项资金在社会申报中的预期,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引导、激励作用。通过加强奖补项目的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保证奖补资金项目公平、公正,实施过程的合法合规,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有序推进项目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实现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细化量化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应当根据“三大工程”项目实施的预期目标,逐步按年度归纳、分解,细化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并通过具体绩效指标予以细化、量化,指标值的设定要在考虑可实现性的基础上,尽量从严、从高设定,避免选用难以确定具体指标值、标准不明确或缺乏约束力的指标。在指标值设置上应当遵循适度压力的原则。指标值设置应当具有挑战性和压力性。原则上,相同指标的指标值设置应当较上年完成情况有所提升。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应当遵循上述科学的方法有序推进绩效指标体系的建设,结合“三大工程”项目实施的特点,设立个性指标,并不断优化整理,从而形成绩效指标库。绩效指标应当包括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四类一级指标,原则上每一项目均应设置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应当关注绩效指标的全面性、整体性。在社会服务满意度方面,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在官方网站、服务窗口、项目申报通知或指南等处设置问卷链接二维码,建设社会满意度调查社会取样渠道。同时应当以制度化的方式,将绩效指标完成值取值方式、绩效指标赋分规则、绩效评分体系评分规则,保证整个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公开透明、有据可依。
(三)推动项目预算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预算执行的效果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应当根据“三大工程”的长期发展目标情况、历年项目支出情况、年度工作计划、任务科学准确编制项目预算,形成稳定、成熟的预算支出体系,实现预算项目编制标准化、模块化、科学化、常态化。切实提高预算管理的精细化程度,更有效发挥预算编制对预算执行的促进作用。同时将预算执行结果与各部门年度考核挂钩,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提高预算执行的效果。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实施湖北省知识产权局2021年“三大工程”绩效评价工作,是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对2021年度“三大工程”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的监督管控,能够通过本报告发现“三大工程”项目绩效目标未达成或目标制定明显不合理的情况,通过原因总结、分析,为项目预算安排、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提供重要依据。同时为以后年度提高预算编制精度、优化项目管控提供参考,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本次绩效评价报告作为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的重要环节,有利于逐步形成反馈、整改、提升绩效的良性循环的工作机制。
通过本次绩效评价,有助于提高“三大工程”实施决策水平,并为下一年计划资金的科学分配及管控积累了经验,同时也强化了绩效评价结果在资金分配环节的应用,进而达到提高管理效率、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水平目标。从根本上有效促进项目整体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专项资金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保障项目高质量实施。
主要经验及做法
2019年3月22日,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启动“三大工程”项目,按照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运用三个关键环节,制定实施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三大工程”。“三大工程”项目通过财政专项资金助力湖北省在知识产权发展领域的高质量创造、高水平保护、高效率运用。“三大工程”项目的实施新增发明专利2000余项、新增销售收入100亿元、新增就业岗位3700余个;列入知识产权运用工程的18家高校院所,专利转化2000多笔,转化金额超过6亿元。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为安琪酵母、长江存储、富邦科技等79家重点出口企业提供PCT专利申请海外专利战略布局等综合服务,指导3家企业成功应对美国“337”调查。
经过近些年的发展,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的“三大工程”项目管理体系及实施方案,并与部门项目支出互为配合、互为补充,共同营造了鼓励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一:“三大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武汉分所 |
中国武汉 |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