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省知识产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起草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管理政策措施和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二)负责组织协调全省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研究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以及纠纷调处。负责处理专利侵权及其他纠纷的行政裁决。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官方标志和展会的知识产权相关保护指导工作。

(三)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承担专利强制许可相关工作。制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发展与监管政策措施。负责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业监管。

(四)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便企利民、互联互通的全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

(五)指导和推动地方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和知识产权品牌培育工作。

(六)负责统筹协调全省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组织全省涉外知识产权合作与交流。负责全省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和海外援助工作。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职能转变。

1.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按产业领域加强专利导航,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为创业创新提供便捷查询咨询等服务,实现信息免费或低成本开放,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

2.大力推进商标、专利申请质量提升。围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进一步引导创新主体提升商标、专利申请质量,为高价值知识产权的培育和转化夯实基础。

3.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信用监管力度。依法加强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和官方标志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有效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对商标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加大监管,规范注册和申请行为,维护良好的知识产权市场秩序。

(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对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贯彻实施商品商标权、专利权确权和侵权判断标准,执行商标专利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建立机制,做好政策标准衔接和信息通报等工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2.与省委宣传部(省版权局)的职责分工。有关著作权管理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版权管理职能的规定分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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