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武汉代办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业务办理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1055162/2020-167635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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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武汉代办处 | 发文日期 | 2020-02-14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各申请人、代理机构: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武汉代办处于2月14日起上班。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面加强专利商标服务窗口业务管理的通知》精神,做好我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期间,武汉代办处开通非接触性咨询服务,各项窗口工作暂不接受面交、寄交等接触性业务,申请人和代理机构可在网上进行业务办理,现对窗口各项业务工作做如下通知:
1.提交专利申请、收取通知书或答复审查意见、缴纳申请费用等,请通过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http://cponline.cnipa.gov.cn/)或其客户端办理。
2.办理专利费用减缴备案,请使用专利事务服务系统办理(http://cpservice.cnipa.gov.cn/index.jsp),网上备案后,统一将纸件证明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后,发至办公邮箱(wuhanfeijian@163.com)审核。疫情防控期间,代办处仅审核邮箱中收取的电子版材料,不再接受面交或邮寄的纸件证明材料。纸件证明材料(电子版原件)请于疫情防控期过后,邮寄至代办处存档备查(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广八路8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武汉代办处,备注“防疫期间费减备案原件”)。
3.办理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专利登记簿副本、批量法律状态证明等,请使用专利事务服务系统办理(http://cpservice.cnipa.gov.cn/index.jsp),为不影响申请人权益,当需要选择办理机构时请选择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4.缴纳专利费用可选择银行汇款方式,汇款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户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账号:7111710182600166032)。
通过银行汇款方式缴费的,请于汇款当日或次日登录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进行缴费信息的补充(http://fee.cnipa.gov.cn)。
5. 办理注册商标申请、商标续展、商标转让、商标名义地址变更、注册商标质押登记等业务可通过中国商标网办理(http://sbj.cnipa.gov.cn)。
后期武汉代办处办理业务方式将视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27-87641839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武汉代办处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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