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湖北省知识产权双创服务基地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1055162/2021-10764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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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 发文日期 | 2021-03-17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大众创业与万众创新,在全省范围内培育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知识产权服务能力较强、园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水平较高的知识产权双创服务基地,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创新创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湖北省知识产权双创服务基地管理办法》(鄂知发〔2021〕6号)要求,2021年我局将继续开展湖北省知识产权双创服务基地建设工作,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双创服务基地须满足《湖北省知识产权双创服务基地管理办法》要求,即:
(一)申报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负责运营管理,管理结构完善、内部运营管理体系规范,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拥有专业高效的创新创业管理团队。
(二)申报主体为创业园、科技园、创业基地、特色化产业基地、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空间等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机构。
(三)申报主体具有一定的企业规模,有明显的产业特点和合理的产业规划布局,且主要产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发展潜力大,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全局带动和重大引领作用。
(四)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意识和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具体可行的知识产权工作方案和制度,有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机构和人员。
(五)近三年区域企业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商标申请量和注册量逐年提升。
二、有关事项
1.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机构应填写《湖北省知识产权双创服务基地申报表》(附件),于2021年3月26日前将电子件和纸件一式一份报送至所属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按申报条件,对申报单位进行认真审核并择优推荐,并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件和纸件一式一份报送至省知识产权发展中心。
3.我局将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并公布入选机构,并根据《湖北省知识产权双创服务基地管理办法》对基地建设进行规范管理和给予支持。
4.原有湖北省知识产权双创服务基地根据湖北省知识产权双创服务基地复核结果纳入新一轮建设,不参加此次申报。
附件:湖北省知识产权双创服务基地申报书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21年3月16日
联 系 人:苏源哲 张 晶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广八路8号(430072)
联系电话:027-87520063
电子邮箱:hbipx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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