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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复核评估办法

湖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复核评估办法

2021-05-10 17:29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索 引 号 011055162/2021-17699 分  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发文日期 2021-05-10
文  号 鄂知发〔2021〕18号 效力状态 废止

湖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复核评估办法

为充分发挥绩效评估指挥棒作用,进一步提升湖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培训水平,根据《湖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管理办法》,结合培训基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总体要求,推进建设管理规范、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绩效评估的激励和监督作用,对湖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进行复核评估,实行动态管理,为湖北省人才培养提供有力支撑。

二、复核评估范围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的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

三、复核评估内容及分值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负责每2年对培训基地进行一次复核评估。

(一)复核评估的主要内容

基地两年工作的总体情况,主要包括开展人才培养和培训、基地软硬件建设和组织管理等情况。

(二)复核评估的主要内容及分值

基地两年工作的总体情况,主要包括基地硬件建设(25分)、基地软件建设(25分)、人才培养和培训效果(35分)、服务地方发展(15分),共计100分。

除上述内容外,复核评估组可根据以下工作内容酌情加分,最高可加至20分。具体如下:(1)积极开展校企共建工作并取得较大成就;(2)经费投入力度较大,使用合理,符合规范;(3)区域特色与示范引领作用明显;(4)积极开展学科建设,率先建立知识产权学院。

四、复核评估程序及办法

(一)复核评估组的构成

复核评估组由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及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湖北)基地有关人员组成。

(二)复核评估的程序

1.各基地根据要求填报《湖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年度复核评估表》,签署意见,经市、州知识产权局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省知识产权局。

2.复核评估组根据年度复核评估表和复核评估指标体系中各项支撑材料进行评估,必要时可实地评估,对基地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并提出书面意见。

3.评估年度的上半年启动评估工作。评估等级分为优秀(综合得分>90分)、合格(70分≤综合得分≤90分)、不合格(综合得分<70分)。

五、复核评估结果的运用

(一)对评估为优秀等次的基地予以表彰,根据评估结果,在下两个年度给予优秀基地经费支持,所在市州给予配套资金补助。

(二)对复核评估为不合格的基地取消培训基地资格。

(三)基地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予以撤销。

评估结论由湖北省知识产权局予以公布。

六、组织领导

(一)湖北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复核评估工作。

(二)基地参加复核评估时,如果提供虚假数据和资料,致使评估结果严重失实,经查实后,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宣布评估结果无效并撤销基地资格。

(三)本办法由湖北省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四)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湖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考核评估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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